为支持华中科技教育事业发展,推动青年教师队伍的建设,促进相关领域人才的培养,深圳市亚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华中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亚泰光电奖学金”项目。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亚泰光电奖学金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定细则。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2023级硕士研究生1人,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勤奋、刻苦,某些学术课题的研究比较深入,或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4.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科学研究,发表相关学术论文;
5.同等条件下,家庭困难者优先。
三、评选方法
1.有意愿申请且符合评选条件的2023级硕士研究生在11月27日17:00前将《化学与化工学院2025年亚泰光电奖学金申请自评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西一楼114李亨老师处,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152456647@qq.com,文件命名为“亚泰光电奖学金申请-姓名-学号”。
2.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评选。答辩评委将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习科研、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3.答辩结果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学院报申请奖学金的学生材料到研工办,由研工办统一发送到捐赠方,由捐赠方评审专家对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最终名单,由学校进行公示并发放奖学金。
四、备注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华中科技大学。如在学术研究及评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2.原则上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内,不得获评2项及以上社会奖学金;已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奖学金。
3.最终获奖人员应积极参与并配合企业方后续活动安排。
4.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化学与化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化学与化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